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内涵
发布时间:2025-04-12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许多地方政府和相关机构通过借贷、融资等方式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等经济发展项目筹集了大量资金,特别是作为地方政府融资借贷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放缓和地方政府债务积累,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日益浮出水面,投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问题严重,成为我国经济发展转型过程中的隐患。
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内涵
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由来已久,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的分税制改革时期。由于中央政府收取财权,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匹配严重,地方政府需要通过借款行使政府职能,逐步形成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与中央债务相比,地方政府债务主要是指地方政府作为债务人或债务担保人直接借款、欠款、担保等形成的债务,最终需要由地方政府偿还。
地方政府债务可分为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也可分为直接债务和担保债务。地方政府的显性债务一般包括贷款给外国政府或金融机构、国债转贷资金、地方发展专项贷款等。;隐性债务主要包括地方政府担保的债务、地方政府担保的外债、地方金融机构的坏账、社会保障基金缺口等。这些债务在清算时需要由地方政府承担。
直接债务主要是指地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直接向外借贷的债务,包括一般公共服务部门、财政部门等职能部门的债务。值得注意的是,地方投融资平台债务和城市投资公司债务分为地方政府直接债务。担保债务主要是指地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融资平台公司为其他单位提供的担保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