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看待中小投资者的市场担忧
应该说,中小型投资者的担忧有一定的原因。事实上,注册制度可能会导致许多公司竞争上市,股市将变得更加复杂。由于中国股市相应的惩罚和赔偿机制不完善,缺乏专业投资的中小型投资者将面临更大的风险。然而,作者认为中小型投资者的担忧是可以理解的,但过多的担忧是不必要的。
首先,虽然在注册制度下不再需要证券监管机构的实质性批准,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形式的审计只是一种简单的书面审查和记录,而是一种合规审查。事实上,实质性监督和合规审查的界限并不是很明确。例如,判断一家公司的治理结构是否合规,自然会涉及到其治理结构的实质性组成。登记制度并不意味着来者不会拒绝。发行人提交申请材料后,证券监管机构仍将仔细询问提交的材料,并给予意见反馈,发行人和有关机构需要及时、真实地回复。因此,在登记制度下,中国证监会仍有能力根据市场情况把握发行节奏。用周小川的话说,注册制度的改革并不是完全放弃实质性监督,而是减少了实质性监督。
其次,注册制度实施后,现有的股票发行审计委员会可能会被取消,但这种审计的权力已经下放到证券交易所手中。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需要证券交易所对注册文件和拟上市公司进行必要的实质性审计。如果交易所同意,中国证监会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注册将生效。这与审批制度有很大的不同。在审批制度下,证券监管部门同意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基本上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只是一个程序性问题。但注册制度实施后,由于证券交易所的法律责任将得到加强,交易所公司的上市条件可能更加严格,公司通过交易所上市并不容易。
第三,注册制度对证券监管的要求实际上比审批制度更严格。注册制度结束后,中国证监会的作用将真正回归监管标准,更加致力于制度建设和市场秩序。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等辅助监管机构将更加密切地监督上市公司的业绩。同时,律师、注册会计师、保荐人等市场中介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将得到加强,使中介机构因严惩不再愿意冒险协助发行人造假、包装、粉饰相关材料,否则得不偿失。
最后,市场本身也有筛选的能力。罗培新教授曾经说过,无论是审批制度还是注册制度,市场基础都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注册制度只是将政府隐含的价值判断转化为加强信息披露和巩固责任保障机制下的市场独立选择。毫无疑问,市场是资源配置最有效的手段。发行股票是每个股份公司的权利,而不是少数公司的特权。注册制度结束后,投资者的投资空间和机会将增加,这对投资者也有好处。虽然资本市场的股票供应将增加,但在市场的浪潮下,将挖掘出更多有价值的股票,垃圾股不得不退出市场,因为它们无法抗拒市场的考验。
结语
毫无疑问,注册制度意味着中国股市正朝着更加市场化的方向发展,拓宽了公司的直接融资渠道,进一步激发了市场的活力。至于中小投资者是否担心许多不合格的股份公司会借此机会上市,作者认为上市公司最终会通过市场测试,注册制度的自由化肯定会有相应的法律制度和措施作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应对市场有信心,积极适应这一变化,努力提高信息分析和识别能力,增强投资专业知识和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