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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进一步推进工商资本对农业投资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4-12-24

新时期进一步推进工商资本对农业投资的思考
 
在工商资本投资农业的对策和建议中,许多国内学者提出了许多思考。例如,应建立严格的农业土地租赁准入制度,建立全过程动态监督制度,规范退出机制。新时期面临新问题。在促进工商资本投资农业方面,应重点关注以下关键点:
 
1.工商资本概念的识别和界定
 
(1)工商资本是以货币资本为载体的生产资本。马克思说:“资本价值是根据其总价值作为货币资本、生产资本或商品资本出现的。”在整个工业资本循环中,我们需要经历“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商品资本“三个“空间共存,时间继承”阶段。工商资本是以货币资本为载体的生产资本,不包括其他形式的财产或资源。马克思认为:“货币资本作为最先进、最发达的生产要素,已成为整个社会再生产的第一驱动力和可持续驱动力,成为促进社会形式发展的条件,是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的主动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货币资本的高流动性很容易转化为产业资本循环中的生产资本、商品资本等形式。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后,以生产资本的形式融入农业发展,融入农村产业体系的有机体。
 
(2)工商资本“投资”的含义:资本逐利性与农业公益性相结合。工商资本的基本特征如下:一是流动性:农村市场化不断推进,工商资本面临着与其他市场竞争对手相同的平等竞争。工商资本投资农业作为一种市场行为,反映了资本生产要素的流动性。二是公益性:工商资本的逐利性需要合理的利润空间。现代农业的高回报率和高回报率已成为工商资本的价值萧条。从“投资”的角度来看,资本作为一种盈利的生产要素,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因此,要加强工商资本支持农业的公益功能,使工商资本的逐利性与农业的公益性密切相关。
 
(3)城市工商业是主要投资主体。在工商业的定义上,首先要区分乡镇企业和城市工商企业。乡镇企业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特殊时代的产物,在一定时期内发挥了作用和价值。然而,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乡镇企业竞争力不足的特点日益扩大,难以参与市场竞争。因此,乡镇企业逐渐消失。目前,虽然广东、浙江等地仍有一定实力的乡镇企业,但已不再是主角。政府实施有效差异化监管的前提是区分城乡工商资本的类型。本文将主要参与者定义为城市工商资本。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在农村发展适合企业经营的种养业。”联想集团等具有较强驱动能力和较强资本技术实力的大型工商企业,可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引导农业提高效率,增加农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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