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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11-23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新体系,理顺管理体系
要进一步明确各级财政部门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在财政部门内设立专门机构,赋予宏观管理职能,真正体现资金管理、会计管理、物资管理的统一;制定宏观监督管理的管理规划和制度。
(二)制定和完善监管法律法规
1.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有关部门应当尽快修订完善现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形成相对系统、完整的管理法律体系。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建设购置、管理目标、占有使用、职责范围、转让处置、违法责任追究等作出规定,有法律可循,有章可循。2.改革现行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价折旧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固定资产计价制度,使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一致。现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不计成本、折旧,只作为资产特别是固定资产账户的辅助科目记录,容易出现账户不一致、记录不准确的现象。为此,有关部门应尽快修订财务会计制度。3.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单位资产采购、建设、使用管理、报废损失、内部转让、转让、销售等行为,加强对国有资产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罚,杜绝自行处置、私人销售,防止国有资产损失。
(三)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要时刻不懈努力
1.要树立国有资产意识,从思想上重视国有资产管理。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让各级领导和职工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在实际工作中切实保护国有资产。2.做好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产权定义和产权登记,找出“家庭背景”,及时清理账外资产,收回私人免费占用的财产。3.完善国有资产财务账户。要使国有资产登记台账制度化,使账户、卡片、物品、证书、外观统一,避免因人员变动等原因造成资产流失。4.进一步加强对“非转让”资产和处置资产的审批管理。
(四)完善监督约束机制,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范围和标准
1.规范资产配置范围。明确哪些单位应该配置哪些资产,不应该配置哪些资产,并有效实施。这有利于根据不同单位的职能配置相应的资产,既能满足其工作需要,又能促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标准化管理。2.制定资产配置的物理标准和价值定额。3.进一步加强预算约束。将预算安排与单位资产使用效率挂钩,将基础设施或固定资产购置支出预算安排与其使用效率相结合。从资本预算上,有效制衡各单位资产的占有、管理和使用,有效调动各单位管理和利用国有资产的积极性。
(五)成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结合推进党政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引进市场运作机制。具体要做到以下两点:
1.根据不同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的范围和标准,对闲置资产进行申报登记,对资产进行评估,按照有偿使用的原则进行处置和调整。2.逐步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社会化、市场化管理,对闲置资产实行有偿服务、转让、租赁或公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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