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财政预算披露的理论基础
发布时间:2024-10-26
一、中国政府财政预算披露的理论基础
(一)人民知情权和主权理论
1.知情权。保证预算披露透明度的基础是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即公众可以通过官方或非官方渠道自由获取自己想要的信息。知情权与政府财政预算披露密切相关。
首先,知情权面向公众,也要求政府加强预算的披露。预算从编制开始到结束都具有法治特征,其编制内容和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执行。预算通过全国人大审议后,具有法律效力,其他部门不得变更或变相执行,严格按照预算要求执行。其次,知情权的持续改进有助于公众更好地监督财务预算的有效和透明度的发展。相反,预算体系的透明度逐渐提高,也使公众拥有更完善的知情权,这是一个良性循环。
2.人民主权理论。在像中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都来自人民,人民是国家的纳税人,对国家预算有知情权和管理权。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要求自己的权利得到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护,人民的利益得到了充分的实现。政府发展和谐社会注重以人为本,强调人民主权理论,旨在进一步积极发展和解放,促进社会进步。
(2)公共财政理论
政府预算的主要支出是公共活动的资本支出,可以实现保障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稳定、经济运行稳定的目的,有助于建立与市场经济协调的金融运行体系。
公共财政有两个主要方向:公共收入和公共支出。政府职能的实现是建立在收入的基础上的,政府通过公共支出履行其公共职能。从某种意义上说,公共财政也是民生财政,因为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实际上是根据公众的需要来决定的,这些产品和服务呈现在公众面前的是政府预算。
政府是为人民代表手指权责的“管理人”。政府从人民那里获得的钱必须向公众公开、透明地接受公众监督。
(3)法治政府理论
政府作为人民代表行使国家管理权,应当与公民建立积极有效的合作关系。建立这种关系的前提是社会有更高的法治基础,公民作为个人充分发挥政治参与权。政府和公民建立共同稳定的公共秩序与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是分不开的,这就要求公民有足够的政治参与权。积极建立法治政府,转变政府管理职能,解决预算问题公开涉及国家治理的问题,建立法治政府有助于公众监督政府的执行。
二、中国政府财政预算公开的现状
一般来说,预算周期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决算。预算计划经立法机关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各级政府部门应当严格按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任意修改。中央预算草案经全国人大代表大会批准后,为当年的中央预算;同样,地方政府预算经全国人大批准后,为当年的地方政府预算。地方政府部门审查本级预算时,发现不符合预算编制要求的,应当向机关政府报告,经审查核实后予以纠正。目前,许多省市地方政府努力在两到三年内披露各省级部门的预算,逐步细化预算披露内容,严厉遏制“三公消费”。目前,我国财政预算披露主要缺乏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和有效的监督责任主体。我国政府逐步认识到这些问题,不断加强转变政府管理职能,调动公众主人翁意识,加强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