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财政体制改进对策
发布时间:2024-09-21
县乡财政体制改进对策
(一)稳定健全财政体系
各级财政制度改革应以财政制度改革为整体,注重协调运行,全面推进,如集中收支,深化收支管理,确保基层财政正常运行。自1994年实施税收分配制度以来,税收资金仍高度集中在中央政策上。大部分财政收入仍分为中央收入,只有一些小税收分为地方财政收入。为了稳定财政制度,扩大地方税收收入范围,建立完善的财政收入制度,改善县乡财政收入。
一方面,要改变硬性财政体制指标,妥善处理,进一步完善经济发达地区的税收分配制度,对贫困县乡给予一定程度的政策和税收优惠,提高透明度。另一方面,合理合并部分落后税种,下放部分税率微调权力,构建先进灵活的县乡税收制度。同时,规范县乡非税收入,落实相关规定,规范审批流程,严格要求非税收入文件,逐步将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尽可能排除县乡收入的不确定性。
(二)规范县乡政府收支制度
合理界定县乡财政支出范围是规范支出制度的关键。负有支出义务的财政水平原则上应与收入水平一致。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支出划分给地方政府是不合适的,但应该划分给中央政府,公共卫生支出具有收入溢出性。因此,中央政府应加大对贫困地区公共卫生的投入,完善贫困地区的公共卫生制度。中央财政投入比例的增加可以有效缓解县乡财政收入不保障的局面。上级政府还应当出台一些规范的法律法规,撤销不合理的政府财政支出。同时,权力的发放也应当配备重组资金,处理财政困难。
县乡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税收和其他非税收入。目前,“营改增”政策已经将地方税的主要收入来源转化为营改增――增值税分为增值税。县级财政以财产税为主,少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小税种为辅。因此,要建立健全的资产估价体系,提高有效税率,增加县乡区域资产财政收入。
(3)简化财政水平
过多的财政水平导致了机构臃肿、人员责任重叠等现象,降低了行政效率。没有法律制度?范的财政关系非常不稳定。只有完善财政立法,简化财政水平,才能建立稳定的长期财政体系。目前,我国实施五级财政水平过于复杂,存在诸多问题。简化财政水平可以缩短信息链,简化政府机构,降低成本。现在要根据总体框架进行调整,减少县乡财政困难。其中,“省直管县”是简化财政水平的典型措施之一。事实上,就是要使县级政府与市级政府的财政制度同级,直接属于省级直接管理,设立县乡财政业务会计部门,统一核算县乡财政资金,从根本上提高财政效率,深化国内财政支出改革。
结语
县乡金融处于中国金融体系的底层,其发展影响着国家金融的建设。目前的县乡金融体系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隐藏着许多未知的风险。县乡金融收入除财政收入外,还源于农村经济不发达、农业发展缓慢、农民收入微薄、财政困难影响了政府的正常运行。虽然我国经济发展总体形势良好,但也要注意基层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只有不断改善这些问题,县乡金融才能展示其应有的活力,发挥基本作用,促进我国整个经济金融体系的运行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