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财政中应用财政信息化的对策建议
发布时间:2024-09-20
阳光财政中应用财政信息化的对策建议
(1)统一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标准规范
财务信息化的核心是数据。所有财政业务信息系统都服务于业务数据的收集、处理和管理。但由于各种原因,绝大多数财政部门的信息化存在业务数据块化,业务系统和上下级财政部门的数据不能相互整合,实现共享。因此,各级财政部门迫切需要梳理同级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统一数据标准和规范,明确各业务数据要素的数据类型和数据值域,实现业务系统数据的“水平到边缘、垂直到底”。一方面,在统一业务信息系统数据标准的基础上,整合业务系统流程,实现同级业务系统数据的横向连接,使业务数据一次输入多次使用,也能发挥相互验证和及时发现问题的作用。另一方面,统一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标准和规范,有助于上下级财政部门业务系统的纵向对接,实现上级部门转移支付信息的及时发布和下级部门实施信息的实时报告,对财政资金的实时监控具有重要意义。
(2)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数据共享
信息数据应与使用相关,以反映其价值。在大数据时代,仅通过分析财务数据很难形成有效的结果。因此,各级财政部门应注意与其他部门的数据共享,引入其他部门的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进行相关分析,可以更有效地监控财务资金。例如,在专项资金申报审批中,可以引入工商部门的企业信息作为审批依据,使用僵尸企业和不诚实企业申报的项目提示和预警信息。这可以有效地避免财务资金分配的风险,从而提高财务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加强技术保障力度
“如果工人想做好工作,他们必须首先磨利他们的工具。”金融信息化在阳光金融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级财政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金融信息化的作用,加强技术保障。一方面,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制定同级信息化建设计划,根据建设计划不断推进软硬件建设,改善信息化的基本条件;另一方面,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建立专业、大规模的信息管理团队,注重加强团队建设,做好培训工作,提高团队技术水平,满足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因此,只有不断加强技术保障,才能护送金融信息化建设和阳光金融。
(四)做好信息应用培训
财务信息化建设的目的是更好地服务于日常财务业务,为业务人员办理业务和检查业务提供便利。因此,阳光金融对于掌握业务系统进行日常业务处理非常重要。在系统建设阶段,业务人员应深入参与系统的需求分析和测试,确保系统满足业务需求。在系统启动和日常使用阶段,财务部门应不定期组织业务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培训,提高操作水平。
总结
鉴于我国财政改革的不断推进,要建设阳光金融,必须借助金融信息化。要做好金融信息化工作,必须有一定的战略保障。从本文的研究来看,要从统一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标准和规范入手,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数据共享,加强技术保障,做好信息应用培训,提高金融信息化水平,实现阳光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