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单位财务违纪行为突出问题
发布时间:2024-09-01
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的财务监督,不仅是改变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财务管理弱化现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需要,也是有效贯彻《会计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
问题-单位财务违纪行为突出问题
近年来,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违反财务法律法规的案件呈上升趋势。国家审计署发言人透露,2002年1月至11月,国家审计单位10.7万人,发现违法违纪金额超过1600亿元,其中上缴财政110亿元,减少财政拨款和补贴48亿元,增加收入33亿元,向司法机关移送各类犯罪线索819起。2002年,中国证监会查处上市公司虚假财务信息案件33起,处罚上市公司8家,高级管理人员88人,处理会计师事务所3家。无论是在违法违纪的数量上,还是在严重程度上,都呈上升趋势。
纵观近年来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违反财经法纪的案件,不难发现,单位违反财经法纪的案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隐瞒收入。为了达到偷税漏税、延期缴纳或占用税款的目的,部分国有集体企业少报当期产品销售收入;为了达到延期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占用税款、降低财务费用的目的,部分企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并不是以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和收到货款或取得付款凭证作为产品销售收入的实现,而只是以销售货款的回笼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为了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部分企业将产品销售收入作为代购代销收入进行会计处理,即将产品销售收入抵消产品成本和各种费用后入账;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为了逃避对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财政监督管理,将预算外资金记入往来资金。
2.财务报告失真。本单位财务报告应按总账及相关明细账的部分数字填写,但部分单位根据不同需要和目的填写财务报表,导致同一单位同时向不同部门提交的财务报表数据不同。有的随意填写,有的根据单位领导意图报告,有的图利填写,有的报送赶进度估算几个数字。
3.隐瞒利润或余额。一些国有集体企业为了达到以丰补歉、占用延税、少缴或不缴所得税、少缴相关费用和利润的目的,采取多提“预提费用”、加快折旧,增加成本,降低利润;为了扩大支出基数,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底采取意外花钱或虚假列出单位的收支余额。
4.夸大欺诈行为。事实上,一些国有集体企业的账面“利润分配”多年来一直是红色的,但为了欺骗银行贷款,企业法定代表人获得成功和利润,采取不提及、摊位、资本支出的收入支出,使损失变成利润。一些企业领导和财务人员更大胆,财务数据没有技术处理直接写材料吹,报表填写高。
5.现金失控。有的单位使用发票、国库券、个人银行存款、借据等来抵消库存现金;有的单位不遵守开户银行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无限增加现金库存,甚至超过数倍;有的单位为了方便或拖欠银行贷款而直接支付现金;有的单位千方百计套现,使用现金随意。
6.多头账户。一些单位为了逃避财务监督,银行收取贷款和应计利息,今天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明天到另一家银行开立另一个账户,所以不断改变技术;有些单位应该是金融部门吸引存款,到多家银行开立银行账户;有些为了逃避财务监督或逃避银行债务在多个金融部门开立银行账户,从事“避免现实”、打“游击战”。
7.财务费用变异。财务费用是指利息支出、汇兑损失、调整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等费用。为筹集生产经营或者事业发展所需资金而发生的。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为了给职工谋取超过国家财经法规允许标准的福利,向职工内部高利率集资。低年利率是银行同期利率的两倍,高年利率可达10倍以上。这种方法不仅解决了向银行贷款的问题,还将向金融机构支付的贷款利息转化为职工福利,并以财务费用的形式给予职工。
8.私人设立“小金库”。部分单位截留、隐匿、转移单位收入私存,不纳入单位财务部门大账,从事私人资金。近年来,对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的专项检查,每年都能发现部分单位私人设立“小金库”的行为。
9.商务招待费已经成为一个“黑洞”。为使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国家规定了业务活动的合理需要——业务招待费,并严格规定了分支限额。然而,一些单位的领导和财务人员利用业务招待费大康国家和集体的遗憾,邀请客人送礼物,招待,不招待。
10.经济违法,违纪面大,金额高,呈上升趋势。一些单位的财务监督职能是徒劳的,因此单位违反财务法律法规时有发生。2002年,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审计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数量仅比去年增加3%,但违纪金额比去年增加52%,浪费损失金额比去年增加了3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