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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披露的实证理论
发布时间:2024-07-05

会计信息披露的实证理论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对有效市场假设的大规模实证测试促使人们重新审视标准化会计理论的合理性。鲍尔和布朗(1968)的开创性研究导致了实证会计理论(Positive AccountingTheory)特别是实证会计理论研究方法已成为20世纪70年代以来会计理论研究的主流。瓦茨和齐默尔曼在实证会计理论领域做出了杰出贡献,他们于1986年合作的《实证会计理论》成为会计理论的经典之作。
 
实证会计理论侧重于分析公共干预的政治程序和解释会计标准的制定过程。根据公共利益理论,会计准则制定者被认为是无私的,它将权衡控制成本与市场运作改善后的社会收入之间的规模,以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福利。但由于会计准则制定过程的复杂性,立法监督准则制定者的具体操作非常困难,因此不可能实现最佳会计准则。因此,这导致了另一种控制理论——利益集团理论的出现,这种理论可能比公共利益理论更能预测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司可脱,2000)。根据利益集团理论,由于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需要经过相关的政治程序,各种利益集团将形成压力集团,对准则的制定产生各种影响,引导结果走向有利于他们的方向,导致公共干预不能服务于整体利益,而是服务于强大的利益集团。整体利益只是那些利益集团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做的借口(Watts and Zimmerman,1979年),因此,会计准则的制定被视为各利益集团冲突博弈的过程,而不是理性算计的过程(司可脱,2000)。显然,在制定会计准则的过程中会花费大量的成本。这种成本不仅包括制定和实施标准的机构运营成本(直接成本)和公司遵循的成本,还包括间接成本-政治成本(Political Cost),也就是说,公司财富转移的经济后果是为了转移财富而进行的竞争(Zeff,1978)。例如,为了防止1929年类似经济危机的重演,美国政府于1933年颁布了《证券法》。实证研究表明,这一法律法规的作用很小,因为控制成本太高(唐云伟、钱逢胜,1997)。因此,实证会计理论认为,会计准则的制定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避免公共干预。尽管他们也承认会计信息市场的失败,但他们仍然强调,公共干预的成本将远远超过市场失败的成本。
 
实证会计理论以代理理论为基础,广泛应用于会计实务的解释中。自1933年以来,伯利和米恩斯(Berle&Means)自《现代公司与私有产权》出版以来,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已成为现代股份公司的重要特征,公司所有者与公司经营者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Principal-agent)。霍姆斯特朗认为,最有效的激励计划是让代理人分担部分行动后果(如利润分享、剩余利润等)(Holmstrom,1979)。应用于财务会计是建立完善的会计信息披露机制,促使公司经营者提供与股东共同观察的专有信息,可以传递不包含在回报衡量本身的相关经营者努力程度,也可以通过各种会计政策的选择限制经营者操纵上述信息的相关可靠性,使股东更容易观察和控制经营者的行为,降低代理成本,最终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目标。
 
可以说,实证会计理论在解释会计信息披露实践方面是有效的。首先,实证会计理论揭示了资本市场对会计信息生产者的激励机制。规范会计理论(NormativeAccountingTheory)人们认为,由于人们有限的理性和获取和理解信息的能力,公司经营者总是倾向于少披露真实的会计信息,甚至基于自身利益和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披露虚假和扭曲的会计信息。相反,实证会计理论指出,在资本市场有效性的假设下,经理人才市场(Fama,1980)和公司控制市场(Manne,1965)是公司经营者产生充分信息的非契约动力,有利于股东对经营者的有效监督,从而降低两者之间的代理成本。其次,实证会计理论对会计准则的制定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实证会计理论认为,无论资本市场有效性理论的含义如何,即使会计政策不直接影响公司的现金流,会计政策的选择对财务会计报告的各种用户仍有经济后果(Economic Consequences)(Zeff,1978)。也就是说,制定会计准则不仅要考虑“技术”(如使用哪种会计方法更有利于计量公司的收入和成本),还要注意会计准则实施的各种经济后果(如财富再分配、风险程度及其分布、制定、执行规定和诉讼成本等)。正因为如此,会计准则实施的各种经济后果使会计准则的制定更加复杂,因为它需要在会计理论和政治领域实现“微妙平衡”,使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必须允许不同的利益集团参与会计准则的制定,并发布草案(Drafts),让所有利益集团有机会对拟定的会计准则发表不同意见。当然,这也使会计准则制定程序和会计理论研究更具挑战性和趣味性。
 
结论
 
不难发现,上述三种会计信息披露理论各有侧重点。具体来说,会计信息披露的新古典理论是研究会计信息披露理论的参考系(Reference)或基准点(Benchmark),它是一个理想化的会计信息披露框架,不可行;会计信息披露的标准化理论和实证理论考虑到特定社会、经济和文化环境的各种综合因素,反映了理论研究的结果。然而,在制定标准的过程中,前者更注重第三方的干预,后者更注重在市场机制中发挥应有的作用。然而,这些理论只是从静态的角度,而不是从会计制度变化(动态和发展)的角度来考察会计信息的披露。20世纪90年代以来,比较制度分析(ComparativeInstitutionalAnalysis)许多研究领域不断应用于社会科学,并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它主要利用相互作用的研究方法对现行系统进行比较分析,重点关注博弈论框架中研究系统的多样性、互补性和路径依赖性。在信息不完整和不对称的世界里,一个好的系统可以帮助有限和理性的参与者节省决策所需的信息处理成本。因此,利用比较系统研究中的分析方法研究会计信息披露无疑是一种独特的研究思路。它不仅比较国家干预和市场调整产生的会计制度(公平披露会计信息)的优缺点,而且主要研究特定环境下某些会计制度安排的起源、变化和自我实施,更好地实现会计制度安排与其他制度安排的互补性。当然,一个国家的会计制度也是特定社会、经济和文化环境中各种利益集团力量的综合结果,影响其制定、变化和交易成本。毫无疑问,世界产品和金融市场的日益全球化将促进各国会计准则的不断融合,证明欧盟最近宣布采用国际会计准则来处理欧盟公司的会计业务。然而,由于政治、法律、文化及其历史传统的差异,这种演变方式可能相当不同,这意味着全球会计制度的融合将是一个逐渐演变的长期过程。这对中国如何制定和修改会计准则无疑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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