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财务信息公示的劣势分析
发布时间:2024-06-06
高校财务信息公示的劣势分析
2013年10月至12月,笔者随机访问了全国100多所本科院校的门户网站(之所以选择本科院校,是因为笔者发现,在高职院校和独立学院的门户网站上设立“信息公示栏”的比例非常低),并依托“信息公示栏”对高校财务信息公示的一般情况进行了网上调查。调查显示,高校财务信息公示质量不容乐观。具体来说,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信息宣传的内容不够全面。虽然大部分高校(75%左右)都开设了“信息公示栏”,但近80%的高校没有公开“资金来源、年度预决算、财务资金具体使用情况”等信息,“财务资金、捐赠财产使用管理”等信息也很少被高校公开。可以说,目前高校财务信息公示的内容还是很有限的。
二是信息披露时间不够及时。《高校信息披露办法》明确规定,高校应当自信息制作完成或者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披露,信息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更新。然而,调查显示,50%以上的高校在财务信息披露时间上存在严重滞后,很多财务信息的网站链接无法打开,一些重要数据显示“正在编制中”、“正在建设中”,信息的公布和更新不够及时,不能及时满足利益相关群体和公众的需求。第三,信息披露的方式不够丰富。目前,大多数高校将校园门户网络作为唯一的金融信息披露媒体,通过校园媒体,特别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和新闻发布会、年鉴、会议记录或简报,单一的金融信息披露路径促进信息披露质量,导致一些利益相关群体失去了金融信息获取渠道。
第四,信息披露的水平还不够清楚。《高校信息披露办法》指出,高校信息分为三类:主动披露、申请披露和非披露,明确了高校信息披露的水平和类别。实际上,许多高校未能披露《办法》规定的“主动披露”信息,更不用说“根据申请披露”了。即使提交了申请,它也经常因各种原因而被搪塞和拒绝。即使是大学自己的“家庭”――师生和员工对学校的财务信息了解甚少,更不用说那些所谓的“局外人”了――公众、企业界等高校自然被拒之门外。因此,高校财务信息公示水平不够清晰、科学。
总之,高校财务信息披露仍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我们不仅要看到这项工作的实际优势和意义,还要看到它在使用上也存在诸多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