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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存在问题
发布时间:2024-04-11

前言
 
非营利组织作为一种特殊的组织类型,其影响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正如美国学者莱斯特·萨拉蒙所说:“这场革命对20世纪末世界的重要性不亚于19世纪末民族国家崛起的重要性。
 
在中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作为慈善机构,虽然发展时间很短,但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近年来的一些突发灾害中,如2008年汶川8级地震;2010年,青海玉树地区发生了7.1级强烈地震,帮助政府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由于历史传统、法律法规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建设一直处于探索阶段,特别是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严重制约了组织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存在问题
 
(1)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责任中心和问责机制不明确
 
责任中心是指组织内部(责任)单位,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享有一定的权益。由于私人非营利组织不是为了获取利润而为社会服务的公益组织,因此其管理不同于盈利公司。它没有明确的“责任中心制度”,经常面临重叠或所有权不清的问题。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各部门可能会互相承担责任,问题出现谁对谁错不清楚。
 
2.缺乏财务制度,融资困难
 
由于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发展较晚,法律法规不完善,国家立法工作落后于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此外,其资金主要来自政府补贴、捐赠和收费收入,缺乏融资创新能力。许多非营利组织在融资时,忽视了对各种资本来源渠道的深入了解和分析,对各种融资方式的资本成本比较分析较少,没有充分考虑融资造成的财务风险因素,因此无法结合组织自身的特点和融资资金的使用,选择合适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合理筹集组织发展所需的资金。
 
3.财务管理不严格,财务透明度低
 
一些非营利组织对财务收支管理不严格,浪费奢侈品。组织资金和资源的使用不合理、效率低下。由于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不需要定期发布财务报表,相当一部分组织很少编制年度财务报告,更不用说公开了。这样,作为非营利组织的资源提供者,很难通过合理、合法、有效的方式全面了解捐赠的资金是否可以按照捐赠意愿使用,也无法确定资金的使用过程是否有完整的会计记录。
 
4.财务人员素质低下的问题普遍存在
 
我国大部分民间非营利组织规模小,各类财务分工不够明确,专业会计人员兼职多职;有的组织甚至没有开设财务岗位,非会计人员简单记录收支。低素质会计人员缺乏财务管理经验,容易出现会计管理混乱。有的会计出纳不了解我国财经法律法规的需要,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没有岗位培训,新老会计制度衔接不明确,没有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导致各种会计混乱。
 
5.缺乏有效的内外监督管理机制,绩效评价难以进行
 
许多非营利组织认为,其公益性决定了它不需要监管。事实上,在某些因素的影响下,私人非营利组织也会偏离其价值目标。此外,中国政府对私人非营利组织的监管还不够,即使管理权力很大,但管理能力也很弱。社会对非营利组织的监管也处于缺失状态。这样,非营利组织就不可避免地脱离了对外部审计监督的监督。即使偶尔发现私人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违规行为,也只依靠一般的简单惩罚或责令限期纠正等相应措施,而没有完善更好的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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