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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行政事业单位存在的问
发布时间:2023-10-20

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行政事业单位存在的问题
 
1.代理银行服务不到位,影响单位及时用钱
 
改革前,本单位有自己的银行存款,可以自由选择本单位开户银行;改革后,本单位账户余额为零,本单位开户银行由财政部门指定。例如,有些地区只确定银行专用窗口代理财政国库支付业务,有些单位远离银行,增加会计时间成本和单位运营成本;100多个行政机构国库支付业务集中在银行,银行柜台超负荷运营,服务质量必然降低,有时提交银行业务第二天支付,影响单位及时支付,部分涉及个人公务卡支出业务,逾期还款产生不必要的利息费用。
 
2.系统建设不到位,增加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
 
由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与“预算单位会计处理系统”不一致,财务人员每月向国库支付中心申请付款时,必须登录“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输入指标、金额、收款人等相关信息提交申请,打印直接支付申请,与发票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一起提交国库支付中心验收,国库支付中心工作人员在系统中审核并打印直接支付凭证提交银行支付和清算,会计人员登录“预算单位会计处理系统”,输入会计凭证,与发票、合同等原始凭证一起提交结算中心工作人员审核,财务人员必须登录两个系统,分别向两个单位提交文件,完成日常财务支出报告工作,增加业务人员的工作量。
 
3.财务人员更换频繁,专业技术水平低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前,由于设立了地方财务结算中心,单位不再设立会计岗位,原单位出纳负责日常财务报销和会计工作,单位主观认为财务管理结算中心负责检查,因此降低了会计门槛,导致许多会计兼职,甚至非会计专业。他们在处理单位财务工作时更随意,无力;部分单位领导不重视财务工作,财务人员认为表现困难,工作,导致会计更换频繁,专业水平不高。这种现象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后继续存在,使得新制度无法得到很好的实施,阻碍了改革过程。
 
4.单位内部控制意识淡薄,资金使用业绩不高
 
单位普遍存在内部控制系统设计不完善、或无用、监督等问题,如部分单位领导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为方便,个人印章由财务人员管理,由于缺乏内部控制,给人机会,导致员工使用虚假发票,利用虚假业务贪污挪用财务资金,单位资产损失浪费等现象。此外,由于缺乏内部控制机制的联动,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合作,销售人员往往等到报销费用发现违反部分规定,财务人员退款,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和矛盾,由于缺乏业务部门的参与,财务部门难以制定准确详细的单位预算计划,影响单位明年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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