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系统有待完善
发布时间:2023-07-05
改善会计制度和税收法律关系的措施
(1)注意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
分析和明确两者之间的差异和差异,弥补空缺和盲点,完善和优化会计制度和税收法律法规。在修改不明确的法律法规时,要注重两者的差异处理,从我国实际国情出发,结合国际惯例,在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差异和差异,明确差异处理和税收信息的衔接和转化。
在制定会计制度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应允许多方参与,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在会计制度起草阶段,应设置专项审查进行监督,审查由企业代表、教育专家学者、审计人员、税务官员等各部门人员组成,提出更广泛的建议和意见。
(二)以成本效益为原则
协调会计制度和税收法律法规应以成本效益为原则,节约社会人力物力资源。尽量减少两者之间的差异,减少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难度,降低企业纳税的成本。提高信息传递的速度和质量,使需求者能够及时获取信息并做出决策。促进改革高效稳定,降低改革成本,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3)完善我国会计信息系统
目前,我国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系统有待完善。建立完善的会计税务信息共享平台,促进会计税务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社会企业会计信息系统,确保信息畅通,加快信息传递,使市场实体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及时把握最佳投资机会。实现会计信息与税务信息的对接,使税务机关和企业更顺利地开展工作。
会计制度与税收法律制度的差异日益扩大,成为当前会计工作与税收征管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两者之间的差异和差异需要很多工作,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合作需要很长时间。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国的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将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