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调整适应市场发展
发布时间:2023-04-10
1、税率调整的背景
营改增政策已经实施了一段时间。国务院一直以增值税为临时规定,表明增值税需要根据市场发展情况进行调整和选择,一般是为了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首先,增值税调整适应市场发展。改革开放40多年来,国民经济每年都在发生巨大变化。一些行业的快速发展,如房地产行业,很容易导致经济泡沫和其他风险。为了给这些行业动力,适当调整税率是一个可行的计划。作为制造业大国,增值税是我国发展的有效科学工具。二是减轻企业和消费者的负担。一般来说,消费者是增值税的最终承担者,因此降低增值税的直接受益者是消费者。企业减轻税收负担后,根据供需理论,降低成本,降低消费品价格,增强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刺激市场需求,促进企业扩大生产,匹配供给侧改革,最终促进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最后,促进就业的要求。自总理呼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来,政府对创业给予了高度评价和鼓励。因此,许多初创企业享受政策,但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使大多数基础薄弱的企业无法生存,政府也给予一定的税率优惠,以减轻成长期企业的负担。通过调整增值税,促进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适当的税收政策有利于促进就业,减少失业。
二、税率调整引起的问题
(1)发票开具衔接管理由于税率调整在会计年度中期,4月1日前后税率不同,增值税发票发生变化,值得注意。公告中提到,以往业务纳入增值税的发票仍适用,新税率发票适用,但意味着同一营业额在不同税率下缴纳增值税存在差距,但在临界点,销售折扣、暂停或退货,可人工控制;但会出现各种情况,如发票开具过程中,企业财务人员对新税规定理解错误,未申报增值税相关项目,税务机关将被视为漏税、偷税行为;同时,发票开具也需要登记详细事项,否则容易因发票管理不当而遭受损失。
(2)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成本和税收负担可能会增加,其中大部分仍处于产业供应链的下游部分,也应该是税率下降的直接受益者,减轻税收负担。但由于我国实体经济价格形成机制未达到市场决策的有效水平,可能存在上游企业的控制行为,导致税率下降,税收价格不变。例如,企业原税收采购原材料成本为116万元,非税收成本为116元÷(1+16%)=100万元×16%=16万元;如果市场完全决定价格,转移到下一个环节的采购成本是1000元×(1+13%)=113,明显降低,但如果控制上游环节适当涨价,应纳税额和应降低的成本会比税率调整前增加成本和税负,利润不涨反降。往往下游企业大多是中小企业,会面临上游企业的利益控制,对企业发展和市场供需有不利因素。
(3)在本公告中,试行增值税期末退税制度。所需要满足的条件:
预留税额是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的差额,但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业务量不成熟、不稳定。如果某几个月的业务量较大,而第六个月的业务量不够,达不到50万元的标准,对不成熟的中小企业会有一定的限制。根据《税收信用评级管理试行办法》,首先,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不属于税收信用评级评价范围,部分中小企业不能享受该制度。其次,评价指标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账簿、凭证管理、纳税、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处理。这三点之间有很大的相关性。一般来说,如果中小企业不成熟,会影响税收信用评级,如发票损坏、丢失、业绩差、税收少、连续多月零申报、负申报等。缺乏业绩和管理能力会使其难以享受优惠政策。最后,如果当期退税,相当于提前收回未来可抵扣的税款,导致企业暂时资金短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