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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法律会计人才的培养
发布时间:2023-02-23

一、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由于法律会计是会计与法律之间的中介,它已经大大超出了会计的范围,所涉及的会计问题更加多样化和特殊。因此,对法律会计从业人员的要求也更加严格。在我国,法律会计的发展条件还不够成熟,没有形成系统、标准化的理论体系,给我国法律会计人才的培养带来了困难。从目前的人才培养方法来看,我国培养的人才大多是“单一”的,即只了解专业知识的某些方面,对其他学科没有涉及或只知之甚少。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法律会计人才。
(1)我国高校培养法务会计人才的力度不够
在专业设置方面,法律会计专业相当少,大多以选修课的形式,很少建立正规的法律会计本科教育规范。在法律会计方向上研究的硕士、博士生很少,研究司法会计方向的人才也很少。因此,在我国法律会计经常应用的司法实践中,很难获得证据或不使用专业技术处理涉及会计业务的案件,进而无法理解案件的事实,对公平合理的判决产生不利影响。
(2)我国法律会计人员专业知识不足,素质低
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纠纷和经济违法案件不断出现,情况越来越复杂,一般会计、审计知识不能解决会计、审计和涉及大量商业腐败、欺诈、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的判断和认定,要求法律会计人员掌握与一般会计相关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还必须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必要的案件处理方法,具有较高的专业判断能力。然而,目前,我国基本上没有既懂会计、审计知识,又懂法律理论和实践的复合人才。
二、建立我国法务会计人员培训模式的几点建议
法律会计从业人员必须是各方面精通的“复合型”人才,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这是由法律会计是一门新的综合性交叉学科的性质决定的。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可以从以下两点加强法律会计人才的培养,既能解决当前的人才短缺,又有利于法律会计的长远发展。
(1)加强法律会计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
就我国高校法律会计人才的培养而言,只通过本科教育培养法律会计人才的可能性很小,只有通过研究生教育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才才是可行的。对于那些想要开设法律会计方向和其他新兴会计方向的高校,必须获得有关部门的会计硕士学位授予权。因此,应支持有授予权的高校开展法律会计研究生教育。
(2)加强法务会计后续教育,培养综合性法务会计人才
除了学历教育,高校还可以采用双学位、双学位的培养模式,在法律会计专业条件不成熟的高校实施。对于那些没有优势的高校,应该鼓励学习会计的学生辅修法律,为法律会计人才的培养创造条件。
(3)加强法律职业教育,培养应用型法律会计人才
在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除了对法律会计人才的数量提出要求外,对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我国现状而言,法律会计从业人员缺乏专业知识,无法准确把握法律会计工作的本质。到目前为止,仅仅通过基础知识教育是无法满足人才需求的。因此,必须对当前员工进行在职培训,使其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了解各种获取证据的技术,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各种与会计相关的知识。在职培训的目的是使相关单位的员工和领导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适应法律会计工作,成为优秀的法律会计师,教育和培训法律会计知识和技能,以满足当前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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