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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会计职业定位现状
发布时间:2023-02-03

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渐趋于稳定。良好的经济市场带来了无限的商机和发展,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经济案件的频繁发生。随着经济的增长,我国近年来的经济案件具有涉及面广、金额巨大的特点。在审理这些案件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大量的会计和审计相关的专业知识。对于法官来说,需要会计专业人员提供专家意见证据作为法官辅助判决的依据,这就衍生出法律会计——需要财务专业人员提供司法会计鉴定服务。目前,我国法务会计仍处于发展初级阶段,其制度及相关制度尚不成熟。目前,在我国出台的司法鉴定管理办法中,司法行政部门只对法医、物证、视听数据等主要类别的司法鉴定业务进行统一登记管理,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对鉴定活动的费用收取作了详细规定,但司法会计被排除在“四类”之外。因此,涉及会计鉴定业务时,主要以检察系统内的司法会计岗位为支撑,以会计师事务所等民间中介机构为补充干预。在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民间法律会计服务主要由注册会计师承担,由当事人独立聘请。由于当事人不熟悉会计领域,很容易导致独立聘请的专家和鉴定人水平参差不齐。这主要是因为法律会计服务没有统一的标准。
法律会计职业定位现状
1.法务会计服务国外职业定位现状
作为“专家证人”,美国通过第三方独立机构,通过自己的经验或知识描述客观事实,向法院就本案涉及的会计相关专业问题发表意见。“专家证人”是证人的一种特殊形式,通常由当事人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因此,“专家证人”是否会以提供法律会计服务的形式出现在法庭上,完全由当事人掌握,因此法律会计服务提供者与当事人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这必然会影响专家证人出具的报告的真实性和独立性。因此,美国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包括主要资格准入限制和法庭质证。
1.资格准入。法律会计师从事调查和司法会计鉴定服务,作为专家证人出庭作证。要成为法律会计师,首先要进行资格准入考试和相应的继续教育培训。可以说,主体资格的准入门槛很高。但由于协会众多,准入考试种类繁多,执业资格证书制度混乱,管理权分散。在实际操作中,执业和管理难度较大。
2.法律会计工作者有义务根据客观事实、专业知识和个人经验对当事人委托的财务专业领域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查、会计、分析和报告,并有义务出庭向法院解释其专业问题。
目前我国法务会计职业定位
2005年以前,我国司法鉴定属于公安法内部部门机构设置。直到2005年以后,司法鉴定工作才从司法专业职能中分离出来,交给有专业知识的相关社会中介机构,包括司法会计业务。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主要由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承担。但在中国市场,司法会计业务并不是以专门的法律会计服务出现的,而是以财务咨询业务的形式开展业务,即缺乏专业性和各种制度约束,导致服务规范不足。从企业内部来看,由于近年来中国主要企业频繁报道高管腐败等经济案件,不仅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对公司的公众形象产生了不良影响,造成了各种伤害。因此,各大公司都讨厌这种行为,成立了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部、廉政合规部等。从成立的目的来看,这些部门要从源头上控制高管腐败案件,却忽略了这些部门要想充分发挥其最大功效,就需要充分利用会计、审计、法律等学科的专业知识,也需要对公司治理有一定的了解,才能把握企业欺诈和腐败治理的关键环节,从而控制内部腐败案件的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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