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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2-12-26

一、背景分析
全面营改增,废除营业税,是继农业税终止后又一划时代的杰作。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是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也是受营改增政策影响最大的产业之一。如何充分了解和充分利用新的税收政策,分析政策的影响,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实现真正的减负,是自身发展的关键。
二、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
(1)营改增对建筑业的积极影响
1.减少建筑业重复征税。2016年5月1日前,建筑业征收营业税。由于建筑业使用的原材料、机械设备征收增值税,但建筑业不是增值税应税行业,购买的增值税不能抵扣。在营业成本中,营业税按提供建筑服务的收入人全额征收,导致重复征税。但营改增后,建筑业为增值税应税行业,建筑服务收入缴纳增值税。以前购买的材料、机械设备可以抵扣增值税,理论上可以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2.加快建筑业设备升级,优化建筑业产业结构。在总成本中,建筑业购买大型机械设备的成本比例较高。我国原税收政策规定:各企业所含固定资产税不能用于税收抵扣,实际上增加了企业成本。根据调查,人工成本是总成本的20%~30%,而这部分人工成本基本上不能扣除。营改增实施后,购买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税款,这将促使建筑业减少劳动力使用,转向使用更发达的机械设备和流水作业模式,有利于建筑业加快设备升级,有利于建筑业逐步从劳动密集型企业向技术密集型企业转变,优化建筑业产业结构,提高建筑企业自身的市场竞争力。3.解决了同时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的问题,加强了税收管理。营改增前,对于一些兼营和混合销售业务,无法准确区分是征收营业税还是增值税,对税收征收管理有一定影响。营改增实施后,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将全面增加营业税。此外,营改增实施后,有效实现了以票控税,有利于防止企业逃税,加强税收管理。
(2)营改增对建筑业的负面影响
1.建筑业的税收负担可能会增加。在营改增的浪潮下,建筑业的税收负担可能会增加。原因如下:(1)采购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难以获得。建筑业可以采用两种方式:包工包料和清包工合同。采用第一种方式时,虽然主要材料和散装材料由建筑企业采购,但建筑行业所需材料在规格、颜色、质地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导致一般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零星采购材料一般选择个体工商户,无法获得可抵扣的进项税;第二种方式采用时,甲方采购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或散装材料,采购材料的进项发票不经建筑企业取得,施工企业无法取得;在施工过程中,只需采购部分零星材料,一般由小规模纳税人采购,无法获得特殊发票扣除。(2)劳动力成本高,但不能抵扣进项税。建筑业的特点是劳动力流动性大。大部分劳动力是个体劳动力,建筑企业无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劳动力成本占总成本的20%~30%。对于营改增后的建筑业来说,税率由3%提高到11%,在劳动用工方面,很难找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情况下,无疑会增加建筑企业的税负。(3)建筑业税率全面提高后,建筑业税率由营业税率的3%提高到增值税率的11%,增长8%。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行业利润率约为3.5%。营改增后,建筑业实行11%的税率。此外,上述材料、劳动力等诸多成本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显著增加了建筑业的税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例如某建筑业营改增后,销售额为100亿,销项税额为11亿,销售成本为90亿,可抵扣进项税额为34亿,进项税额为5.78亿,三项费用为10亿,进项税额为1.1亿,期初留底税额为0,应缴增值税为4.12亿,营业利润为0。以上例题表明:营改增后利润下降0.79亿元。如果营改增后的利润与营改增前的利润持平,进项税额至少应增加0.79亿,可抵扣进项税额的销售成本应增加4.65亿(17%的抵扣税率)。由此可见,营改增确实带来了该行业企业利润的下降,或者说该行业企业实际税负的增加。2.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业的竞争日趋激烈。为了获得更多的竞争优势,往往会出现预付款的情况。建筑业的一般结算方式是完成百分比法。根据项目进度结算资金,结算资金未到账时,只能先垫付;此外,在购买原材料时,供应商一般只能在付款后开具发票。为了更早获得增值税进项发票进行扣除,建筑业只能付款。这样就会出现一段时间只付款不还款的情况,造成资金流不足,对企业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3.营改增后企业税务核算困难营改增后,首先建筑业从原来只是营业额*简单的税率会计模式已成为复杂的增值税会计模式;其次,建筑业会计处理工作量不断增加,会计人员不熟悉增值税会计方法;增值税发票管理复杂,对刚刚实施增值税的建筑业财务人员也是一个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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