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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检查
发布时间:2022-10-18

一、审计确认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个纳税期间的总收入减去因期收入而产生的成本、费用、损失等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余额。应纳税所得额的审计应集中在以下方面:
1.审计总收入的真实性。企业总收入是指纳税人在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之和,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债权资金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等收入。检查企业总收入的真实性,主要通过审查相关账簿凭证,看看是否有遗漏或错误的记忆。检查产品销售收入是否有长期账户“产品销售收入”账户情况;是否有价格处理既账外物资等不入账,作为账外物资等。“小金库”处理情况;物易物是否不记得收入;材料销售技术转让、固定资产、包装租赁、运输等非工业劳务作业取得的收入是否不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账户情况。
2.审计成本准确性。产品成本和费用是指企业在一定时间内发生的费用和费用。产品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劳动力、燃料和动力、制造成本;成本主要是指期间成本,包括管理成本、财务成本和销售成本。产品成本和成本是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所得税会计审计的重点。一是检查材料。看企业采购材料的成本核算是否正确;企业在建工程、福利部门等非生产单位使用的材料是否记入生产成本;发生的材料是否存在长期损益;是否随意降价或变相降价处理库存材料;是否随意改变低价耗材摊销方式,人为调整生存成本;是否报废低价耗材,包装材料作为账外材料不记录,转化为“小金库”的现象等。二是检查工资、奖金、补贴。检查企业是否超标发放工资;在建工程施工人员和医务人员是否有福利费?“生产成本”或“管理费用”账户情况;非生产人员福利费是否存在?“生产成本”列支情况;有无虚列人员,多报出勤,多加班,伪造工资表和奖金补贴表,虚报假领奖金补贴等情况。三是检查期间费用。看企业是否利用待摊和预提费用调整成本;营业外应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罚款、工艺救济性捐赠是否纳入期间费用;是否超标支付业务招待费等。
3.检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成本是企业销售产品的主要环节,也是企业所得税检查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内容的检查主要取决于企业是否完成了产品仓储,是否存在转移产品成本的现象;是否虚报产品损失数量、金额或少报罕见产品利润;成品成本是否高或低,认为多或少;是否提前结转成本,以实现销售。
4.检查税收调整的合法性。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财务会计处理方法与国家有关税收法规有冲突的,依照税法调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标准和范围扣除以下项目:(1)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可按实际发行数额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高于同类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不得扣除。(二)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财政等部门规定的计税工资标准扣除。(3)企业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按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企业用于公益救济的捐赠,按年度应纳所得税额的3%以内扣除。计算应纳所得税时,不得扣除以下项目:(1)资本支出;(2)无形资产转让和开发支出;(3)违法经营罚款和被没收财产损失;(4)各项税收滞纳金、罚款和罚款;(5)自然灾害或者事故损失由保险赔偿的部分;(6)国家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捐赠和非公益救济捐赠;(7)各项赞助费;(8)业务招待费超支;(9)与收入无关的其他费用。此外,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还有5年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会计审计
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检查主要是通过审查核对“本年利润”,“应交税-应交所得税”,“所得税”等账户和“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所得税专用缴款书”等数据检查企业在计算缴纳所得税的过程中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是否存在偷税欠税等现象。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1.是否有不属于所得税前列支出的费用,如职工集体福利设施建设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费用、国家税法规定的其他费用等“本年利润”账户借款人,减少税收所得额,是否不属于所得税费用。另一个例子是企业拖欠应缴纳的滞纳金,违反税法规定的各种税收罚款,如“所得税”科目借方和“应交税-应交所得税”科目贷方。
2“.产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科目期末余额是否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款人是否也转入了与收入相对应的来源和期间费用“本年利润”借方,利润总额的计算是否完整准确。
3.计算企业应缴所得税时,是否借记?“所得税”,贷记“应交税-应交所得税”;实际上交时,是否借记?“应交税-应交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期末结转时是否借记?“本年利润”,贷记“所得税”。
4“.所得税计算表”上应交属于“所得税”借方账户的金额和借方的金额“应交税-应交所得税”贷方金额、企业已缴所得税金额、企业已缴所得税金额、“应交税-应交所得税”在没有时间差异的情况下,明细账户的借方金额应相互一致。如不一致,存在欠税现象,应根据账户情况查阅原始凭证,查明原因。
5.将“应交税-应交所得税”明细账户借方发生金额,逐笔与“所得税专用缴款书”核对,审查“应交税-应交所得税”明细账,看有没有根据明细账,“所得税专用缴款书”登记入账,再查看原始凭证,即可确定欠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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